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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中学:
再次蝉联“江苏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本报讯  日前,省文明委在常州市召开全省深化道德讲堂建设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会议宣读了《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的决定》(苏文明委〔2016〕10号),金湖中学荣获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校园”称号。

近年来,该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该校校园文化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底蕴深厚;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文明和谐、格调高雅;师生道德水平、法治观念、文明修养不断提高,学校连续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张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