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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探行承包地退出及互换并地

至11月23日,塔集镇高桥村56户农户、320亩“边角田”、“锅底洼”、“老宅基”通过互换、退出等形式,将土地化零为整,渗益了土地,增加了农民收益,提高了规模化经营水平,更有利于土地流转,让农民放心走进城市。

近年来,我县坚持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致力建设“强富美高”新农村。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2016年,我县在全省首家成功申报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和农村承包土地互换并地两个试点项目,根据试点工作的要求和试点地区的条件,我县先后确定银涂镇、塔集镇作为承担试点工作的主体。

试点原则:群众自愿、利益补偿、合理应用

本着农户自愿的原则,我县积极引导农户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拆除房屋清除附属物,退出自留地和承包地,退出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退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只要是整户户籍迁入城镇、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户都可以提出申请。同时,本着“一次性补偿、永久性退出”的原则,给予自愿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合理补偿,充分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和居住权,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尽量做到资源利益最大化,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与城乡挂钩土地复垦相结合,不断提高土地的使用率;农户退出的承包地以及零散退出土地通过互换并地置换成连片土地,充分发挥退出土地的最大效益。

据县委农工部长许夏国介绍,对符合“三有”(居住有房屋、养老有保障、生活有来源)等条件的农户,允许其有偿退出。退出内容和补偿标准主要有: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合并补偿,以退出的承包地实测面积计算补偿,补偿标准为2.7万元/亩;对农村宅基地退出,按照《金湖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办法》执行,超出1.5亩的部分按自留地补偿;对自留地退出,每亩补偿1.19万元。

前期工作:循序渐进、规范运作、因地制宜

在前期工作中,我县扎实做好调查摸底,确保工作循序渐进。2016年初,我县通过实地调查摸底,对全县各镇情况进行评估,最终选择银涂镇唐港村作为试点,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法,稳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根据自愿退出农户的书面申请,经村组研究确认、镇审核,严格筛选符合退出条件的农户。对自愿退出农户核实退出地块、面积,核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户籍,确定落实退出后养老和居住保障,测算有偿退出补偿费用并明细到户。经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与各退出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协议,完善有关手续,兑现补偿金。镇、村作为试点实施主体,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村里严格审查退出条件、执行退出程序,镇政府做好审核把关和协调推进,重点抓好退出农户的安置和保障,遵循“因户制宜、就近安置”的原则,不搞一刀切。

那么,土地退出补偿款由谁出资?退出农田又怎么经营呢?据了解,我县分别由县城一家国有资产公司、镇里一家国有资产公司、村集体三方分别出资40%、40%、20%,组建了金港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出补偿款,同时获得土地经营权。公司对退出的承包田开展土地平整等农田基础设施工作,对外招租洽谈,吸引有实力的种田大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入驻,发展高档果品生产和相关的休闲观光农业,进一步提高土地收益。

工作成效:流转顺利、提高水平、收益倍增

参与有偿退出试点的村民吴九清谈及此事显得很兴奋:“我在县城一家酒店做厨师,女儿在南京工作,全家多年没人种地。这次退出承包地8.71亩,加上宅基地、自留地,共得到补偿款33万元,全家都很高兴。这个补偿超标准很合算,以前承包地出租,租金每亩800元,现在退出,一下子拿到相当于30年以上的租金。全组的农民都很高兴,承包地租给别人种,收益不高又费心思,还有风险,现在省心多了。有了补偿资金,我可以自己投资创业。”

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取得阶段性成效。2016年4月,银涂镇唐港村前期调查摸底阶段,初步拟定退出农户32户,面积360亩。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村承包土地互换并地得到了农民的拥护与支持,落实3个自然组开展互换并地工作,涉及农户86户,零散地块312块,实测面积986亩,通过互换并地调整合并为93块,并经户主签字确定。2017年,我县结合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继续在塔集镇高桥村开展试点,塔集镇高桥村56户农户、实施面积320亩。

(顾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