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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龙港·观湖苑小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金湖龙港·观湖苑小区项目位于金湖县北兴路南侧、华海路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969平方米(约65.9亩)。由金湖盛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为了便捷本小区的业主服务,现申请将4#楼四层物业用房变更为商业用房,物业用房变更到7#楼101、102、103、104室内和203室部分内。商业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374.34平方米变为1763.5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有原来的93617.97平方米变为93163.2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由原来的449.32平方米变为454.76平方米,其他指标不变。调整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要求,现对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项目现场公示方案),公示时间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4日,将通过金湖快报、项目现场以及金湖县人民政府网、规划公示栏进行公示。如果对方案有不同意见或好的建议,请于2017年12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科。

公示编号:2017—26

联系人:姚凯敏 倪明

联系电话:80328672

联系地址:金湖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