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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

本报讯  4月28日下午,我县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如进出席会议,县关工委主任胡进等参加会议。

近年来,我县坚持“预防犯罪,保障权益”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多方参与,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青少年、未成年人、在校犯罪率连续下降,分别从2011年的167人、34人和4人,降至2017年的44人、9人和0人,降幅分别为73.65%、73.52%和100%。2017年,我县还被国家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命名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何如进要求各镇、各部门要以“青少年零犯罪镇、村(社区)”创建工作为抓手,继续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自信心和责任感;夯实工作根基,全面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县关工委要充分发挥“五老”人员的带头示范作用。团县委要切实承担起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单位牵头职能,协调推动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齐动”的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要找准各自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位置,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努力开创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

会议宣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黎城镇关工委、县教育局、检察院等单位分别作交流发言。

(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