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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四坚持”夯实调解基础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县司法局有效整合各类调解资源,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化解工作,多渠道夯实调解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坚持固本强基。根据村(居)换届选举实际,充实完善镇(街)、村(居)调解组织,搭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巩固国旗调解工作室、老耿调解工作室等品牌调解工作室,提升家事调解室和商事调解室,带动基层调解员有效开展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坚持需求导向。建立环境纠纷排查化解、委托调解等工作制度,开展环境纠纷调解工作,推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旅游纠纷调解,安排调解员在法定节假日到荷花荡、水上森林公园、尧想国?文化旅游区等景区值守,与县文广旅游局协商开展民宿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与安徽省天长市、本省盱眙县、洪泽区、淮安区、宝应县相邻和接壤接边地区联防联调长效机制。

坚持聚焦热点。指导县工商联商会调委会推动建立工作对接机制,着力化解商会会员内部、会员之间以及会员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商事纠纷;完善消费纠纷联合化解工作机制,发挥市场监管所消费纠纷联合调解室作用,积极受理调解消费纠纷;会同县人社局等部门建立劳动关系矛盾会商机制,不断提高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成效;会同县科委成立县知识产权纠纷调委会,积极开展人民调解组织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坚持服务为民。在全县家事纠纷调解室全覆盖基础上,县妇联、县法院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项目,着力营造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环境。联合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设立涉老纠纷调委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涉老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保护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深化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加强县医患纠纷调委会内部管理,安排调解员值班接待,积极构建互信互谅的和谐医患关系。

(刘国旗 姚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