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加强道路监控,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下列地点设置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特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332省道官塘集镇段电子监控设备:
1、332省道190KM+336M;
2、332省道190KM+357M。
二、金荷路北段(金湖娃幼儿园段)限时通行:
禁止通行时间为7:30-8:40
16:00-17:30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