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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境内新增交通技术监控 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加强道路监控,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下列地点设置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特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332省道官塘集镇段电子监控设备:

 1、332省道190KM+336M;

 2、332省道190KM+357M。

二、金荷路北段(金湖娃幼儿园段)限时通行:

禁止通行时间为7:30-8:40

             16:00-17:30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