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县住建局把握好四个重点环节,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总包单位负总责,分包单位负直接责任,欠薪投诉做到首先在项目部化解,做到工人第一时间找班组长,找项目部,找施工单位。
二是加强专用账户监管。各建设单位及时、如实将农民工工资从工程款中剥离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没有人工费用的拨付,其他都是一纸空白,做得再好也无济于事;同时,施工单位应做好工资表,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所有在建项目做到“七有”,即有实名制管理系统、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公室、有农民工维权告知牌、有实名制管理宣传栏、有标准的用工合同、有统一格式的管理台账资料、有劳资专管人员。
四是部门联动联合整治。加强与人社、信访、公安联系的同时,县住建局在开发科预售资金使用、建管中心的安监质监、市政中心的附属工程验收上与清欠挂钩,实行内部、外部双向联动,联合监管、联合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韦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