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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办不成事”反映+“不同意”报备,让事更好办,权更规范

我县积极落实《淮安市政务服务“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实施细则(试行)》《淮安市行政审批“不同意”事项报备制度(试行)》等文件要求,完善专窗设置,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增强政务服务能力质效,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好办,窗口权力更规范。

“办不成事”反映专窗,让诉求有回响。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专窗,落实专人值班、领导代办制度,遵循分类办理、闭环管理、协同高效原则。对于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登记受理并确认事项原因,简单情形现场协调处理;不能现场解决的,“办不成事”反映专窗工作人员按规定反馈相关部门经办人员及分管领导,并实行跟踪督办工作责任制,确保按时办结;确属违反法律法规或不在职能权限范围内的反映事项,由“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人员说明原因,并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确保企业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响。

“不同意”报备制度,给权力立规矩。明确情形,将纳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列入“不同意”报备事项范围;规范程序,对于行政审批“不同意”情形,在一个工作日内报送对应分管及主要负责人研判,并向申请人出具正式书面凭证;定期复核,“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定期汇总各类“不同意”事项报备表,经复核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及标准的,在规定时间内责成相关经办人员予以纠正。通过“不同意”报备制度,杜绝随意否定、推诿拖延等问题,给权力立规矩,破除阻碍企业群众办成事的隐形壁垒。

下一步,我县将在“办不成事”和“不同意”事项分类汇总分析基础上,挖掘政务服务矛盾问题及短板弱项,对个性问题消除“肠梗阻”,对共性问题拿出“大药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