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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9日金湖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金湖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检察院检察长周海波所作的《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4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金湖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