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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全力打造基层法治建设“新样本”
法治建设考核连续四年位列全市第一

本报讯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打造特色亮点,狠抓工作督察,全力打造基层法治建设“新样本”,法治建设考核连续4年位列全市第一。

完善组织架构,夯实法治建设根基。县级层面统抓“实”,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抓总功能,研究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就法治建设工作批示7次。“一办四组”规范运转,依法治县办牵头推动全年工作计划实施,立法制规、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结合“双提双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召开相关会议,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完成。部门联席联动“紧”,建立与公安、市监、审批等重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双随机、一公开”、诚信建设、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开展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放管服”改革等6项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镇街议事协调“顺”,在全市率先试点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建设,全县8个基层司法所长全部列席镇街党政班子会议并发表意见,参与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97件,将基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规范。建立学习评价机制,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在全市率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专题述法,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法9次。建立年度考核机制,制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重点实施项目,在全市率先印发镇街、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并纳入全县高质量考核体系,强化镇街和部门目标意识,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建立县镇村合法性审查贯通机制,在全市率先启动县镇村三级合法性审查贯通机制,召开各镇街座谈培训会,明确合法性审查的内容、流程、要求等,并在黎城、银涂等镇街试点。

明确工作重点,打造法治建设特色。以“创”为引,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创成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通过联席会议,法治督察等形式,补齐短板弱项,打造工作特色,“歇业‘一件事’一次办”获评全省法治建设创新项目。以“改”为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各类问题线索6条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5项;扎实开展“双提双评”专项行动,高标准打造施尖村省级立法民意联系点做法被省人大网站报道,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交流发言,5篇司法案例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以“治”为要,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基层网格化阵地等建设,统筹各方力量参与,将法治元素引入居民小区治理,推进“星级”法治小区建设和援法议事范例打造,2个小区分别建成全市五星级、四星级法治小区,2个范例获评省级援法议事范例。

坚持工作督察,提升法治建设实效。跟进“法治督察”,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督察,制定法治督察清单,通过实地督察、书面督查等方式,为“金质”营商服务助力;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难点、薄弱点开展督察,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通过“交办单”的形式,提示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整改,获评全省“法治督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实施“执法监督”,每季度开展一次“三张清单”执行情况推进会,杜绝部分执法部门清单0报送和“三张清单”不愿用、不会用、不敢用问题;对全县10个重点执法部门,8个镇街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县消防大队、生态环境局两家单位单独开展行政处罚案卷专项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2件案例入选全市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十大优秀案例。辅以“联合督查”,主动与县纪委对接,就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联合监督,持续保持行政案件零败诉。

(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