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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受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就金湖县城区公共绿化养护化学药品采购项目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金湖县城区公共绿化养护化学药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拟采购城区公共绿化养护化学药品。具体采购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505万元,如果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供货周期:按甲方要求供货。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药剂全部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全部报告材料,并验收合格后结清全部合同价款。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出具等额的发票。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⑴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⑵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需供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

5.询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⑵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询价文件第五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至4月11日

报名地点:金湖县金湖院子F-7 111、112室(城南干道和黎城南路交汇处)

报名材料: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自行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询价文件,未办理报名手续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询价响应文件,报名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15:00;

接收地点: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金湖县健康西路40号,七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2日下午15:00;

开标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

七、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⑴采购联系人:叶明月

联系电话:15152362170

⑵代理机构联系人:戚秀

联系电话:051786985515

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金湖院子F-7 111、112室(城南干道和黎城南路交汇处)

八、本次询价保证金要求

(1)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向采购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为现金,用信封密封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未中标者当场退还。

九、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作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附:

供应商参与询价确认函

我单位已收悉 项目的询价文件,经研究决定将参与该项目的询价报价,特发函确认。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