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2024年金湖县下半年征兵公告

一、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二)文化条件。征集的男青年:下半年(夏秋季)主要征集4类对象:主要征集①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②全日制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含函授), ③全日制在校生、高校新生,④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应往届毕业生。全年征兵工作以大学毕业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本专科毕业生和以上学历优秀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①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②普通高中往(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24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和全日制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可放宽到22周岁,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可放宽到24周岁,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可放宽至26周岁;女青年为2024年满18至20周岁,应届高中毕业生、全日制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和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可放宽到22周岁,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6周岁。

(四)身体条件。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男性身高160cm以上,体重:17.5≤BMI≤30(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且空腹血糖<7.0mmol/L,合格,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重:17≤BMI<24且空腹血糖<7.0mmol/L,合格,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度数不得超过600度,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二、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和军龄起算时间统一为9月1日。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

三、时间安排

今年征兵工作下半年为7月30日前开始组织体检、政考, 9月中旬启运新兵,9月底结束。在普通高校报名的大学生,征集的体检、政考时间可适当提前。应征青年网上报名截至下半年8月15日18时。

四、征集流程

适龄男青年:1.登记报名。下半年7月1日至8月10日18时前,男性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同步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分别交高校征兵工作站和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初审初检。经兵役登记确定为预征对象的男性公民,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武装部组织初检初审。在校报名的大学生,毕业离校或放假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初检初审,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县级征兵办公室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申请表》。

3.体检政考。应征地镇(街)武装部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本人,应征青年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县级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青年,县级兵役机关将通知其所在镇(街道)基层武装部,安排走访调查。

4.役前教育。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的方式,组织体检和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役前教育,并同步开展体检抽查复查工作,主要淘汰思想意志不坚定、身体素质不过硬、集体生活不适应人员。役前教育期间,参训人员应严格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直接作淘汰处理。

5.量化审批定兵。始终坚持集体定兵、公开定兵、择优定兵的原则,采取“积分定兵、组织定向”方式,组织审批定兵。其中,积分定兵:应征青年按照学历学业、专业技能、综合表现、体能素质、附加分共五项考核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赋分排名,根据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三大类征集任务数确定预定兵对象;组织定向:紧贴部队任务需求,兼顾个人意愿,综合体能素质,在公开、透明、公正的基础上,由兵役机关全面衡量研究确定应征青年补入方向。

6.召开定兵会。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召开定兵会议,邀请廉洁征兵监督员、预定新兵家长代表及接兵干部参加,组织逐人票决定人定向(含10%替补人员),所有入伍人员和去向分配一次审定、同步完成。

7.张榜公示。体检合格名单、政考合格名单、预定新兵名单于不同阶段分别在县、镇(街道)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8.批准入伍。预定新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征兵办正式批准入伍,无缝对接,直接由役前训练基地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入伍新兵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待遇。办理保留学籍和申请学费资助的大学生(高校新生),需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9.退兵处理。新兵入营45天内,因个人原因,出现严重思想问题、违反条令条例,被部队作退兵或除名处理的,退回原籍后,县征兵办将依据《兵役法》《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联合公安、法制办、法院等相关执法部门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适龄女青年:

下半年7月1日至8月10日18时前,女性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加兵役登记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全国征兵网择优确定6倍征集任务数的女青年作为初选预征对象。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通知初选对象本人,初选对象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同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初审初检、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审批定兵、批准入伍,全程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监督。

五、举报电话及信箱

县征兵工作举报电话:

县 纪 委:86882483

县人武部:80467800

举报信箱:县纪委信访室

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六、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一)保留学籍(入学资格)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二)复学转专业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享受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四)免试“专升本”

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五)享受考研优惠

①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

②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七、服役期间保障政策

(一)生活待遇

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津贴和补贴。

(二)家庭优待

①义务兵服役期间,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的标准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②义务兵和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

③按照专科在校生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40%,已毕业的不低于50%;本科以上在校生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50%,已毕业的不低于60%的标准,每年随优待金钱并发放大学生入伍奖励金。

④根据淮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学历为义务兵每年增发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慰问金。

⑤按照家庭优待金在其他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上增加4倍,退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在同期退役士兵基础上增发60%的标准发放进藏兵奖励金。

(三)选取军士

①报考军士院校

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院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

②选改军士

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四)选拔军官

①报考军校

对象为具有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

②本科毕业生提干

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其中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

③优秀士兵保送入学

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按照有关标准条件选拔。

八、退役相关政策

(一)安置政策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12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二)定向招录或优先录用

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四)享受一次性退役金

现行基本标准为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

(五)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发放,其在部队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应当从中扣除。

八、社会尊崇

(一)悬挂光荣牌

地方相关部门为参军入伍青年家庭悬挂光荣牌。

(二)出行优先

乘坐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优先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可使用优先通道(窗口),随同出行的家属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有轨电车等交通工具。

(三)游览优待

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

若要详细了解征兵有关政策规定和信息,尤其是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可浏览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或电话咨询金湖县征兵办:0517-8046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