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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顺利完成全市生产企业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查

本报讯 近日,县综合检测中心根据淮安市市场监管局的要求,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对全市33家生产企业包装现场和成品仓库内进行抽样检验,有效强化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监管,提升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抽查县综合检测中心共出动120人次,对食品和日用品等2大类,米、面粉、食用油、小食品、熟肉制品、冲饮类食品、调味料、包装饮料、杂粮、合成洗涤剂等10小类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是否在其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抽样检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抽样检验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是否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本次共抽查定量包装商品125个批次,其中合格114批次,合格率91.2%。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商品及其企业,已移交至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后处理。

下一步,金湖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将围绕规范计量贸易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持续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重引导企业落实计量主体责任,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诚信计量环境,为营商环境优化、群众消费满意度提升提供更强支撑保障。

(李 琴 绪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