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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金湖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5年2月5日金湖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金湖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县财政局局长赵卫宇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金湖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县级财政预算。大会同意国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