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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金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5日金湖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金湖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代院长陈来强所作的《金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法院能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大会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