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安排,县委第一、二、三、四巡察组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8月31日分别对县农机局、县农委、县民政局、县委农工部(含扶贫办)开展巡察。
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农机局,举报受理电话(手机):18015186870(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办公(接访)地点:金湖东路农资农机大市场12幢101号农机局办公楼四楼;意见建议受理信箱设置地点:县农机局公开栏;电子邮箱:jhxwxcz1@126.com。
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农委,举报受理电话(手机):18015186871(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办公(接访)地点:金湖县神华东路95号县农委二楼;意见建议受理信箱设置地点:县农委门前公示栏、县委巡察办传达室门西侧(原育才小学院内);电子邮箱:jhxwxcz2@126.com。
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举报受理电话(手机):18015186872(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办公(接访)地点:县民政局二楼东侧;意见建议受理信箱设置地点:县民政局一楼西侧;电子邮箱:jhxwxcz3@126.com。
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委农工部(含扶贫办),举报受理电话(手机):18015186873(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办公(接访)地点:建设路109号县行政中心七楼;意见建议受理信箱设置地点:县行政中心七楼、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衡阳路86号黎城镇上湾村部院内);电子邮箱:jhxwxcz4@126.com。
根据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将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重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及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委巡察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金湖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