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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宪法进宗教场所”宣传活动

8月4日,黎城街道在上湾村黎城基督教堂举办“宪法进宗教场所”法治宣传活动,吸引了200多名信教群众和过往居民。

上午9点多钟,黎城街道宣传科、黎城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来到教堂东门广场,拉开宣传横幅,摆好宣传站牌,参加教堂活动的群众纷纷来到广场,工作人员一边向他们口头宣讲,一边发放宣传资料。他们主要宣讲了《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宣讲了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且解读了《宗教事务条例》中的“宗教团体职能”、“宗教教职人员”、“集体宗教活动”以及“政府加强宗教工作”等内容。还就提高科学文化素养抵制邪教歪理邪说,重点宣讲了什么是邪教、邪教的严重危害、邪教的基本特征,指导群众如何抵制邪教。宣讲生动活泼,资料图文并茂,使信教群众受到一次法治教育。

宣传一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4人次,解答群众疑问5个。

(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