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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三快”化解春节期间矛盾纠纷

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和重点时段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县司法局通过“快排查、快调解、快回访”三项措施,对征地拆迁、农民工欠薪、新就业新业态等领域纠纷实行专班包案化解,共开展走访排查270余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3件,其中成功化解非正常死亡等重大矛盾纠纷9起,为142名农民工讨薪325.3万元。

一是“主导+联动+问责”快排查,筑牢第一道防线。秉持“防范在早、化解在小”的原则,以“访民情、解民忧、化矛盾、防风险”为主要内容,推动党政主导,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点项目,统筹协调、一体推进、考核督导,以责任清单形式进行任务交办。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协调,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积极推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化”,把人、事、地、物、组织等要素全部纳入网格内管理。坚持点面结合、细化排查,既盯紧群体性、涉及面“广”的纠纷,又关注传统领域中的个体“点”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首处负责”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

二是“网格+规范+专业”快调解,推动高效联动。充分发挥派出所、镇街调解效能,打造村居个人调解室,形成就地预防、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高效工作模式,推动纠纷调处网格化。加强村居调解室基础建设,配齐力量,对辖区重要楼宇、交通要道、学校、医院设立微调解驿站,实现“专职人员、专门机构、专业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排查与调解同步进行,对排查出来的一般矛盾“日清日结,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及时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当场能够化解的矛盾纠纷,做到就地化解,不耽搁、不拖延;对不能立即化解的矛盾纠纷,通过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稳控化解方案,群策群力实施稳控,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

三是“采集+研判+回访”快回访,绷紧最后一根弦。在纠纷调处后通过电话沟通等方式对矛盾纠纷当事人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听取合理诉求意见,并对回访中发现的潜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防止矛盾纠纷再反弹,巩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成效。坚持人民调解、治安调解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积极整合调解资源,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盯紧盯牢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做细做实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姚彦祥 刘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