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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数据局
住所“预备案”制度破解登记难题

本报讯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局与金湖苏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家和国际家居有限公司等商业区签订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便利登记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后续入驻市场主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时,只需要提交租赁协议或者托管证明即可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实现住所(经营场所)材料“一次备案、重复应用”。

为了破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住所难”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局主动靠前服务,通过前期走访调研、梳理排查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产权涉及部门较多,导致产权归属复杂、住所登记繁琐等问题。为最大程度实现企业开办便利化,探索建立经营主体注册住所“预备案”制度,从商务楼宇和产业集群入手,协助产权单位梳理规范住所登记材料,构建住所(经营场所)便利登记合作新形式,实现产权证明预备案1次,后续入驻企业开办免提交N次,精简住所证明材料90%,压缩企业办事时限50%以上,打造全县企业统一登记地址库,进一步放宽经营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助力提高我县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

在黎城分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窗口,朱女士通过住所“预备案”制度,住所证明材料中仅提供了一份商铺租赁协议就成功申办了金湖欧爱丽百货店的营业执照,落户于苏宁广场。体验到这一改革新举措,朱女士由衷发出赞叹:“不用为了住所材料多跑腿,营业执照即办即领,业务办理速度太快了!”

(李文文 朱荣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