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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个人进步
凭实绩用干部系列评论之五

■金组

每个人都想进步,都想实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人往高处走,政治上要求进步,职务上希望晋升,这是积极的,向上的,也是自然的。但是,对待个人进步,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

对待个人进步,要努力奋斗,顺其自然。一个人只有在工作上、事业上努力奋斗,才会出成绩,才有可能成功。但是努力奋斗,积极工作,是不是都能走上领导岗位?领导岗位是有限的,然而为群众服务是无限的,施展才华的空间是多元的。华西村吴仁宝老书记,组织上几次想调他到上级机关工作,都被他婉言拒绝,认为自己在华西有更大的空间。对待个人职务晋升的问题应当顺其自然,水到渠成;要拿得起,放得下,做到升降不惊,心态平静。

对待个人进步,要相信群众,依靠组织。干部工作实绩、作风、个人品质等如何,群众看得最清楚。只要你为群众做了好事,为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发展做了贡献,群众就会记住你,就会推荐你。任何个人的进步,除了自身努力和群众支持外,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实践告诉我们,离开强大的组织支持,再强势的人物也会一事无成。对组织的培养、使用要常怀感激之情、感恩之心,要积极践行组织宗旨,维护组织形象。

对待个人进步,要切忌攀比,把握方向。事物没有比较,就没有好差之别、快慢之分。然而对于个人的职务升迁,切忌盲目攀比。有的干部说,张三与我同一年工作、同一年入党,为什么现在提拔他不提拔我?有的干部说,李四各个方面都不如我,组织上现在提拔他而不提拔我,关键是自己上面没人。试想,带着情绪工作,能好到哪去?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有大形势的需要,又有一段时间重点工作的要求,还有干部可持续发展的结构化规定。提拔的干部,在选拔前表现都是优秀的,实绩都是明显的,然而并不是表现优秀的干部都能得到提拔,因为,领导的岗位是有限的。

邓小平同志在“文革”后复出工作的一次谈话中指出,“共产党员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这句话值得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