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湖印象城庙会小吃街烧烤油烟集中排烟净化项目已批准立项,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须知
1.该项目位于印象城庙会小吃街,共五个区,每个区均采取独立集中排烟与净化设计安装,所有烧烤、烹饪油烟全部接入管网集中处理。
2.该项目采取综合报价,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包括设备采购、通风管道、安装辅材、施工、调试税金等一切费用。
3.该项目计划工期60日(含节假日),从签订采购合同当日起计算工期,质保期为三年。
4.该项目油烟处理效果须符合国家规范“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三、设备要求
1.投标人所投油烟处理设备生产厂家须达到AAA级企业信用等级,具有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甲级和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能力乙级证书,获得ISO9001批准证书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所投油烟处理设备生产厂家需具有十年以上生产同类型设备的经验,注册资金五千万以上,提供三年内与本项目等规模的案例,并提供大型知名典型的合同复印件及国外项目的业绩及图片,提供国内外权威机构出具CE/EMC、CE/LVD认证。
3.投标人所投油烟处理设备须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CCEP认证证书(2018年或2019年的证书),所有静电油烟净化器须至少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和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及检测技术规范》(HJ/T62-2001)标准的要求。
四、报名要求
1.凡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金湖印象城庙会小吃街烧烤油烟集中排烟净化项目进行报价。
2.本次采购拒绝联合体报名。投标申请人须有正规的公司及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具备承揽该项目的业务许可。在报名期间,须同时向采购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收款人:金湖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3208311701201000003144 开户银行:金湖县农商行 项目:其他暂存 备注:投标保证金 交款地址:市民中心城管局窗口),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3.投标报价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后(正副本各一份)送至金湖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办公室,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45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采购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9年8月10日前发出采购通知书。
采 购 人:金湖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金湖县黎城镇健康路5号
邮政编码:211600
联系电话:13390804050
传 真:051786899992
联 系 人:何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