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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政策进企业 护航用工“实习”路

又是一年毕业季,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进入企业实习,而工作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根据《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年满16周岁,由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技工学院、中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安排学期性顶岗实习的学生(简称“实习生”),可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近日,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走访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江苏金湖输油泵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宣传,保障实习生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

宣传过程中,该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介绍:“用人单位可按照参保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为实习生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应持三方实习协议、《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花名册》和《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到社保中心为实习生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企业负责人和实习生代表纷纷表示,此次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是一场“及时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明确和保障。

接下来,该中心将进一步开展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宣传,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将社保安全网织得更密、更牢。

(李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