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工程建设领域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彻底根治的难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成为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今年以来,我县集中调处矛盾纠纷35起,清理拖欠金额596万元,清欠率100%
今年以来,我县坚持清欠工作从源头抓起,坚决打击恶意拖欠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有效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截至目前,我县集中调处矛盾纠纷35起,清理拖欠金额596万元,清欠率100%。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我县是如何治理建设领域“两个拖欠”的?
高度重视清欠工作。今年以来,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了清欠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对此,我县各镇、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把清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县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清欠办,多次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帮办单位和施工企业召开清欠工作联席会议,落实责任主体,各责任单位抓好矛盾的化解,及时有效地解决拖欠问题,使民工合法利益得到保证,清欠工作呈现出较为平稳的态势。
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加大。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建筑工程管理的意见》,使矛盾较多的建筑工程管理得到加强,清欠责任主体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县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控,从项目审批源头上加强监管,有效防止了拖欠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已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56万元,督促施工企业为农民工办理工资卡3725张,2168万元农民工工资进卡发放。
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的原则,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和项目经理,限制其进入市场。
清欠服务工作能力提升。县清欠办利用送法进工地、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与县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民工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为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县清欠办和各责任单位在第一时间处理民工讨薪矛盾。
县清欠办领导小组成员、县住建局局长张海波告诉记者,全县清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明年春节较往年来得早,现在到年底仅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清欠形势不容乐观。前一阶段,县清欠办对我县72个在建、竣工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拖欠工程款在3200万元以上,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900多万元,涉及人数约1600人。其主要原因是,开发单位和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普遍严重短缺。
针对上述情况,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各责任单位按照清欠工作“包排查、包宣传、包接访、包发放、包稳定”的要求,加大清欠力度,按照“属地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把拖欠矛盾解决在基层。二是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办。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对因资金链断裂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造成重大集访或其他极端不稳定因素的开发企业(项目),由应急办运用法律手段,在短期内通过拍卖、质押、抵押等方式筹措资金,兑现民工工资。三是加大排查力度。继续加强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排查、检查,对隐性的、隐瞒的、存在隐患的项目逐个实施约谈、指导和告诫,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四是加大对恶意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非法维权、过度维权人员公安机关予以打击,对实施欺诈的人员坚决绳之以法。对拖欠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媒体曝光、通报批评、清出市场等途径进行惩诫,严厉打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五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的监管。从本月底,所有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开发企业售房款不得转移出县,售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支付工程款,优先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挪作它用,确保兑付到位,保障施工企业利益、特别是农民工权益。
(顾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