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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3+”做优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司法审判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今年来,我县“3+”做优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高位+统筹”谋划推进,确保选任工作组织有力。成立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牵头负责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凝聚选任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制定出台《2024年度金湖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方式、资格审查、人选确定、公示任命等,细化工作职责,确定时间节点,及时会商研究解决选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加强与纪委、检察、人社等部门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以公安户籍系统为主要载体,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

“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确保选任工作全员参与。拓宽线上渠道,依托金湖发布APP、县政府门户网站、法润民生微信群、金湖论坛等方式,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多途径普及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选任总数、参选方式等内容,增强群众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关注度与参与度。加强线下推广,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深入社区、村居,向群众发放宣传折页,面对面开展政策宣讲,扩大政策知晓度。做优线下服务,在县司法局专门设立报名接待处,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安排专人解答报名咨询事宜,广泛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民族人员参与。

“把关+监督”选用程序,确保选任工作严格规范。畅通报名通道,采取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细化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等各项选任程序,严格把关、层层筛选,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素质水平。集中力量审查,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围绕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任职排除和禁止等情形核查900余人次,确保候选人符合规定要求。加强工作监督,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与两轮随机抽选工作,并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徐 雯 潘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