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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三聚焦”提升法治督察工作质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将法治督察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督查计划,通过“三聚焦”提升法治督察工作质效。

聚焦“关键少数”,提升法治思维。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法治督察的重中之重,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贺宝祥高度重视法治督察工作,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多次批示。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门传达学习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并提出工作要求。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纳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法制度,并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全县8个镇(街)、1个开发区,35家县直单位开展现场述法,推动述法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相结合,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聚焦突出问题,提升整治效果。深入推进公安、交通“两领域”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定期通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开展实地督导检查6次,现场查看工作台账,实地了解执法点情况,“两领域”排查出的6个问题全部按期整治到位。印发《关于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各项整改任务跟进督察,抓好重点问题督办,做到挂账销号,切实抓好中央对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制定《关于设立镇街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专项督导,印发督察通报和督察问题交办单,率先实现了全市镇(街)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并实质化运行。

聚焦中心工作,提升督察质效。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督察,联合纪检等部门,制定法治督察清单,通过实地督察、书面督查等方式,推进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营商环境建设要求,为“金质”营商服务助力。围绕巡察反馈法治建设问题和法治建设考核发现问题开展督察,结合各部门单位职能特点,有侧重地开展法治督导,提升督察质效,2023年初,对某部门未及时履行法治政府年度报告提请县纪委约谈。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难点、薄弱点开展督察,结合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提示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力争工作取得新突破和新成绩。

(朱 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