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推动基层治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我县建立“三级全贯通”机制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以有力法治保障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创新“全贯通”联动审查机制,打造专业审查力量。建立县局备案审查科、镇街司法所、村级法律顾问“三级全贯通”审查机制,明确合法性审查事项,实现8个镇街合法性审查机构和制度设置率100%。将公职律师、退休法官检察官等专业力量充实到合法性审查人才库中,确保县镇村三级涉法事项来之即审、审之有效。
规范“可视化”标准审查流程,精准防控涉法风险。打造标准化审查流程,推动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时限、审查人员规范化建设。制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以可视化方式对基层行政决策进行规范,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标准化轨道,进一步降低法律风险。
落实“精细化”备案审查监督,着力压实审查责任。将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作为法治考核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事项备案制度,加强对村级合法性审查的备案监督力度,实现有审查必有监督,对不规范行为进行“点对点”通报,督促整改到位。
(潘飞 任太永)